阳江于198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,撤阳江县,建立阳江市,为地级市建制,辖阳西县、阳东区和江城区,代管阳春市(县级市),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和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。全市共有10个街道办事处,38个镇,137个居民委员会和710个村民委员会。
阳江市设2个市辖区(江城区、阳东区),1个县级市(阳春市),1个县(阳西县),38个镇、10个街道办事处,710个村委会,137个居委会。经省政府批准,还设置了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。2021年末,阳江市户籍总人口3027455人。
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35108人,主要由阳春本地瑶族为主;1993年迁安江城区红十月农场云南苗族;1988年迁安阳东县北惯镇广西瑶族、壮族和外来少数民族共39个民族成份组成,总人口35108人;户籍人口19641人(其中包括阳春市15369人,江城区1362人(含高新区),阳东区1834人,海陵区253人,阳西823人);常住外来流动人口15467人,遍布全市6个县(市、区)的乡镇街道工厂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(含户籍人口)较多的分别是:瑶族13095人、壮族12610人、苗族5396人、黎族823人、侗族692人、土家族600人、回族415人、布依族363人、满族264人、维吾尔族215人、蒙古族118人、藏族104人、彝族66人。